
宁平领字〔2016〕3号
市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领导小组、各县(市、区)、东侨经济开发区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领导小组: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、市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(2016-2018)、禁毒工作综合评估细则,不断深化我市“平安家庭”创建,推动“不让毒品进我家”活动的深入开展,充分发挥家庭和妇女在禁毒工作中的积极作用,经研究决定,在全市评选一批禁毒优秀家庭和妇女典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类别、范围及条件
(一)全市禁毒优秀家庭
1、评选范围:全市“平安家庭”户
2、评选条件:家庭成员能够努力学习有关禁毒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知识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积极参加“平安家庭”、“不让毒品进我家”等系列活动,热心参与禁毒宣传教育或帮教转化工作,在防毒拒毒禁毒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、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。
(二)全市禁毒妇女典型
1、评选范围:
(1)市、县(市、区)从事或参与禁毒有关工作的妇女干部职工;
(2)基层积极参与禁毒工作的优秀妇女代表。
2、评选条件:
(1)认真学习与禁毒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,能够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开展或从事各项禁毒工作,及时研究和分析禁毒工作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为禁毒工作作出显著成绩;
(2)主动参与社会禁毒工作,积极从事禁毒宣传教育和志愿服务帮教工作,为社会化禁毒工作做出突出贡献,其做法或经验在全市具有一定代表性;
(3)主动帮助社区(村)或自身家庭吸毒者积极戒毒并且成效显著的代表。
二、评选数量及名额分配
共评选全市禁毒优秀家庭30个,妇女禁毒典型24个。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。
三、评选要求
1、各县(市、区)、东侨经济开发区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精心部署,主动加强各级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联系,严格把关、择优评选,推荐地方特色突出、示范带动效应显著的典型家庭和个人。
2、各县(市、区)、东侨经济开发区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分配名额,负责本区域内禁毒优秀家庭和个人的推荐、申报、审核、审批工作。各地应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尽量推荐不同类型的优秀家庭和个人。
3、市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推荐市级个人典型。
4、各县(市、区)、东侨经济开发区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6年9月30日之前将申报表及事迹材料(1000字以内)一式两份,汇总上报市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。请各地做好事迹材料把关工作,事迹材料将汇编成册。
联系人:蓝晓清
联系电话:0593—2865145
电子邮箱:ndfulian@163.com
附件1 宁德市禁毒优秀家庭和个人典型名额分配表
附件2 宁德市禁毒优秀家庭推荐表
附件3 宁德市禁毒妇女典型推荐表
宁德市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领导小组
2016年8月24日